印度的佛教從西元四世紀初的笈多王統開始,到第七、八世紀波羅王統的時代,密教逐漸發展,到最後形成了所謂印度後期大乘的佛教全部為密教的世界。這是由於佛教梵化的結果,也就是佛教採取了印度教的若干修法和觀點。梵化了的佛教,剩下來的只有中觀和瑜伽的理論,而它已被吠檀多派的印度教所吸收,勢已至此,不管如何辯論,都只有認輸的份。因此到今天為止,印度現已有約三十萬的佛教徒,皆是從南方的錫蘭上座部引回印度本土的,目前印度人在世界各地傳播佛法者也屬南傳系統。而西藏雖然在地域和文化上跟印度毗鄰,但西藏密教尚未回歸成為印度民族社會的佛教。
外道在佛典中的梵語叫底他迦(Tirthaka),根據《維摩義記》卷一說「法外妄計,斯稱外道」,《三論玄義》說「至妙虛通,目之為道,心遊道外,故名外道」;《首楞嚴義疏注經》卷一說「不入正理名外,但修邪因名道」。在經論中提到印度諸外道的例子很多,例如《雜阿含經》卷四十六、《維摩詰經》卷上、《大般涅槃經》卷十九、《陀羅尼集經》卷一、《長阿含經》卷十四、《大毘婆沙論》卷一九九、《大佛頂首楞嚴經》卷十、《大智度論》卷四十、《瑜伽師地論》卷八十七、《摩訶止觀》卷十上。而大小乘的諸論典中,凡提到外道之說,統稱為外人說、外人見、或「外道邪說」。小乘論典都破外道執著,大乘論典同破外道見和小乘見。
為什麼把外道的見解稱為邪見?此邪未必是主張殺人、放火、搶劫、強暴的「邪」,其實他們皆強調人間的道德和禪定的修持,以及解脫和智慧等的標榜。但是既為外道,不論是九十六種或六十二見或六師,以及最傑出的吠檀多,都不出兩個模式,就是佛所說的常見和斷見。除了明顯的唯物論之外,所有的主張多半可以歸納為常見的範圍,例如靈魂的永恆、本體梵我的遍在常在,或是真諦或俗諦、現象或本體、不二的一元等,凡是相信最後和最初之根本的思想,都叫作常見的外道。因此佛教的如來藏思想,也被人誤會為與梵我相同的常見;可是《楞伽經》中已經明確地解釋如來藏不是印度外道所說的梵,所以《大涅槃經》所說的「常樂我淨」也跟外道所說的常見不一樣。佛法說的「常」是緣起的空,而外道所說的梵我是根本、是理、或是理事不二的實體。佛法是因緣論,非一元非二元非多元,亦非不二的一元論;真俗相即的梵我仍是一元論的常見,佛教不會接受它。
從佛教的立場看外道,執常要比執斷好些;然其既有所執著,就是違背因緣的法則,或否定因果的原則,無法達到真正超越三界的目的,所以稱他們為邪。然而並非否定他們對於現實人間的誘導。例如印度教中多半主張素食、主張修定、主張以鬼神的咒力來達到身心寧靜和神祕感應的效果,但是這些仍都屬於三界以內的生死法,不是唯向內求捨粘棄縛的解脫法。因此華嚴五祖圭峰宗密禪師要把禪定分作五階,即外道禪、凡夫禪、小乘禪、大乘禪和最上乘禪,最上的禪法也叫如來清淨禪。所以我們不可由於外道也有禪定的方法和合乎人間標準的道德觀念,就認為他們也是佛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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