宏智正覺禪師 〈坐禪箴〉:「不觸事而知,不對緣而照。」
 
事,就是相對之境界。有事、無事都是事,有念、無念都是執著;但是,心境清清楚楚、明明白白。不觸有事,不觸無事,並不等於是無知的人或死去的人,實際上,「不觸事」就是講默,「而知」是照。
 
透過現象看本質
 
緣,是指境界。外的境界及內的境界,外境界是對身外環境而產生之心理現象,內境界是指自己內心的思想,像回憶、記憶、猜測、推敲、思考等。既不緣外境,也不緣內境,而境界是清楚、明朗,如同鏡子一般,鏡子本身並沒想照什麼東西,但是,在鏡子前出現的任何東西,均可被照映到鏡中。此處指心就像一面鏡子,有照的功能;但是,沒有對內、對外一切現象之執著及分別,故稱「不對緣而照」。
 
默中有照、照中有默
 
因為不觸事,所以照的功能很強;因為默,所以照的功能更微細。默時不接觸事,知道得更多,照時不對著任何事物攀緣,照得更透徹,悟境也更深。
 
文/取自《聖嚴法師教默照禪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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